关于对我院“十一五”期间立项教研课题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2-05-02

关于对我院“十一五”期间立项教研课题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的
各系、部、处:
为规范我校教研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督促项目组成员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我处将在五月上旬对“十一五”期间的教研立项课题进行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受理范围
1.2006—2009年以来立项的校级及省教育厅教研课题;
2.2010年以后立项的教研项目,若已完成研究任务,亦可申请结题。
二、凡已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长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正反打印),并把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的复印件附后装订成册,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论著复印封面及版权页。请务于5月5日前将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于未能按时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书面说明项目进展、延期未结题的原因,经我处审核同意后,允许申请延期1次,时间不超过1。逾期不能结题的项目将被撤项并计入黑名单,项目主持人在三年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及研究成员参加新项目申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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