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院党委的文件精神,在全系优秀团员中,开展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为使推优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党组织党员发展质量,结合我系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非毕业班学生
二、名额分配
三、推荐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二)已经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入党动机端正,要求迫切。
(三)认真配合辅导员和团支部书记工作,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活动,表现积极;受院级以上表彰或者省级奖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优良。
(五)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热爱生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七)对有以下情况的,一般不予推荐:
1. 上一学期有挂科者;
2. 不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班团活动(含早操、早晚自习等)者;
3. 违反校规校纪律者(包括考试作弊,寝室检查不合格,使用及被查收违规电器,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校外住宿等)
4. 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四、推荐程序
(一)各班团支部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在支部内部公示。
(二)各班团支部委员会根据结果,结合日常表现、全面衡量后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程序登记表》,报系学生党支部审核,并组织被推荐人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材料于 月 日 之前交到系学生党支部。
(三)学生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确定拟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四)经系党总支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团支部应组成推荐考核小组,组长由团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应包括所在班级的党员、团支部委员、班委。
(二)团支部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时,应在辅导员的带领下,对照各项要求和条件,客观、公正地推荐。
(三)请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数学系学生党支部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