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3-01-18

《干部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干部情况登记表》要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
2、"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3、"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如:"XX厅XX处副处长"。"XX厅副厅长、党组成员"、"XX县委副书记、县长"等。
4、"出生时间"栏中填写出生年月,格式为"XXXX年XX月"。
5、"入党时间",是中共党员的在"中共党员"栏内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是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民主党派"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并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既是民主党派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需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6、"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 "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收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填写"相当XX学力"。
(2) "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如"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时间、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在职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党校名称和学习形式,如"中央党校函授本科"、"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或"XX省(区、市)委党校函授本科"、"XX省(区、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见下表)。

学历
学位
全日制教育
大学本科 理学学士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x年x月xx大学x系x专业
在职教育
中央党校 在职研究生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x年x月中央党校x专业

(4)1970一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不能简写为"大普"。
(5)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本科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见下表)。

学历
学位
全日制教育
大学本科 理学学士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x年x月xx大学x系x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6)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她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学历
学位
全日制教育
大学本科 理学学士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x年x月xx大学x系x专业
在职教育
研究生
经济学硕士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x年x月xx大学x系x专业 x年x月xx大学x系x专业

(7)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中,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要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7、"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干部队伍"栏中,进入干部方式包括国家大中专毕业生统招统配、录干、聘干、以工代干、公开招考、军转及聘用制等方式,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格式为"XXXX年X月由XX单位派遣到XX单位"、"XXXX年"月由XX单位批准转为(录用) XX干部"、"XXXX年XX月由XX单位批准转业到XX单位"。
8、"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写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格式为" XXXX.XX"),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段(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在大、中专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县(市)前面均应冠以省(区、市)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加括号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段加括号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
9、"学习经历"从大、中专院校学习开始填起,起止时间填写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格式为" XXXX.XX"),也括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
10、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如无,填写"无"字。
11、需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