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评优民主推荐程序登记表

发布人:数学系 发布日期:2019-09-16

关于推优评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院党委的文件精神,在全优秀团员中,开展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为使推优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党组织党员发展质量,结合我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二、名额分配

 

三、推荐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如下: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尊重职工,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秀,获三等及以上综合优秀奖学金。有较强的运用知识的能力,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稳定。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达到大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如下:

(四)评选对象:校团委、学生会、社团干部;系(部)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委员、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及各班班委;辅导员学生助理;学生工作助理等。

(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关心学校大事,热心为同学服务,勇于承担学校、系(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踏实肯干,成绩显著,学院、班级学生中的主要干部。

(七)积极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党团组织倡导的各项活动,务实创新,富有实效。

(八)学习刻苦,目的明确,无不及格课程,无违纪现象,在创建文明校风、学风的各项活动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名次在全班人数的前50%以内。

(九)对有以下情况的,一般不予推荐

1. 上一学期有挂科者;

2. 不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班团活动(含早操、早晚自习等)者

3. 违反校规校纪律者(包括考试作弊,寝室检查不合格使用及被查收违规电器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校外住宿等)

4. 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四、推荐程序

(一)各班团支部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在支部内部公示。

(二)各班团支部委员会根据结果,结合日常表现、全面衡量后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评优民主推荐程序登记表系团委审核,并组织推荐人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材料于 之前交到系学生党支部。

(三)系团委召开会议,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确定拟推荐评优名单

(四)党总支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团支部应组成推荐考核小组,组长由团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应包括所在班级的党员、团支部委员、班委。

(二)团支部在推优评优过程中,应在辅导员的参与进行,对照各项要求和条件,客观、公正地推荐。

(三)请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数学系团委  

2019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