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
通 知
各系、部、处:
教学研究是教学工作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人条件
(一)凡我校在职的教师、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研究、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经验和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每次限申报教学研究项目1项,项目组成员应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各自所长。
(四)在研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项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参与新申报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所申报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项目可从如下方向中进行选题:省重点研究项目、教学综合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改革、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具体内容可参看附件《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项目已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和研究基础,具备较好的研究条件;
(三)项目研究方案能反映现代教育思想,体现改革精神,具有继承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四)预期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能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五)项目的研究时间为一年或两年。
三、申报时间与办法
项目负责人请务必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长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36182223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所需表格可从各系(部)工作联络QQ共享里下载。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