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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关于评选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长治学院关于评选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选活动,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优秀教学团队的推荐,应严格按照《长治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实施方案》(长学院字[2007]141号文件)中的基本要求进行择优推荐。各系原则上从本系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1个。填写《长治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一式五份,含佐证材料)。
2. 教学名师的推荐,应严格按照《长治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长学院字[2007]143号文件)中的基本要求,各系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评选,填写《长治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一式两份,含佐证材料)。
3.精品课程的推荐,应严格按照《长治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长学院字[2007]84号文件)中的基本要求,各系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评选,填写《长治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五份,含佐证材料)。
以上表格和相关文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申报时间与评选方式:
1.项目申报时间
精品课程项目:请于2010年4月21日前报送
优秀教学团队项目:请于2010年4月28日前报送
教学名师项目:请于2010年4月28日前报送
以上材料均报送教学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将成立“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组”,对各系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评选出校级项目。
三、各系要认真组织
各系要成立系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总体负责,提供相关支撑条件。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