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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数学系2013届毕业生教育实习计划(本科)

发布日期:2013-03-20    作者:     来源:     点击:

长治学院数学系2013届毕业生教育实习计划(本科)
一、教育实习的地位和作用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教育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的体现,是综合性、实践性的必修课程,也是全面检验和进一步提高我系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中等教育合格教师的必要措施,是高等师范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二、教育实习的目的
(一)使实习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有关中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锻炼,培养教育教学上的独立工作能力,进一步理解教育规律。
(二)使实习生在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中向优秀教师学习,认识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
(三)通过教育调查,引导学生学习和研究中学教育的规律,培养适应教育改革需要的新型教师。
(四)全面检查我系的教育质量,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以促进我系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实习的任务及要求:
(一)实习主要任务:
1)教学实习(实习生在实习学校老师的指导下,全面完成教育、教学全程实习);2)班主任实习;3)教育调查。(详细情况参考《长治学院数学系教育实习工作手册》)
(二)实习要求:
1)每人上课不能少于10课时,听课不少于12次,并填写《长治学院本科生教育实习手册》。
2)实习结束时每人填写实习鉴定表一式2份,实习结束时交回。
3)每人完成一份教育实习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
4)每人完成一份实习总结,每小组完成一份小组总结,实习结束时交回(电子稿和打印稿)
5)各实习小组实习结束时要评出1-2名优秀实习生,并写出事迹材料,同时要求实习学校出具证明。
四、实习人数:144
144人(数学090146人,数学090247人,信息090151人)
五、实习分配:
144人,其中市直统一实习103人,分散实习41
六、日程安排
实习从226日开始,到519日结束,共12周时间(含总结时间),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第1周:226日至33日)。本阶段本校带队教师对实习生进行教学全过程的指导,做到有问题及时改正,为下去实习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见习阶段(第2周:33日至310日)。本阶段中实习生要随堂听课,参与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练习写教案和试讲,为登台讲课做好准备。
第三阶段:教学阶段(第3-11周:311日至512日)。第三周至第十一周进行。实习生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学全过程实习。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第12周:513日至519日)。利用一周时间进行总结鉴定,自己填好鉴定表,小组给出评语,然后请所在学校签注评语并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七、实习纪律
1.要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尊重指导教师,爱护学生。
2.要服从带对教师和组长的领导,坚持集体活动,不得擅离岗位。
3.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准迟到早退。
4.严格请假制度。实习期间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首先报请所在学校教务(导)处批准,然后向带队教师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带队教师批准,一天以上者由系领导审批。
5.遵守交通规则,夜间不单独外出,各带队教师和组长,要反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不发生任何事故,否则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实习结束时,要结清一切手续,归还所借用的物品。
附:长治学院数学系2013届毕业生实习分组名单(本科)
长治学院数学系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长治学院数学系2013届毕业生教育实习计划(专升本)
一、教育实习的地位和作用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教育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的体现,是综合性、实践性的必修课程,也是全面检验和进一步提高我系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中等教育合格教师的必要措施,是高等师范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二、教育实习的目的
(一)使实习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有关中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锻炼,培养教育教学上的独立工作能力,进一步理解教育规律。
(二)使实习生在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中向优秀教师学习,认识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
(三)通过教育调查,引导学生学习和研究中学教育的规律,培养适应教育改革需要的新型教师。
(四)全面检查我系的教育质量,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以促进我系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实习的任务及要求:
(一)实习主要任务:
1)教学实习(实习生在实习学校老师的指导下,全面完成教育、教学全程实习);2)班主任实习;3)教育调查。(详细情况参考《长治学院数学系教育实习工作手册》)
(二)实习要求:
1)每人上课不能少于10课时,听课不少于12次,并填写《长治学院本科生教育实习手册》。
2)实习结束时每人填写实习鉴定表一式2份,实习结束时交回。
3)每人完成一份教育实习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
4)每人完成一份实习总结,每小组完成一份小组总结,实习结束时交回(电子稿和打印稿)
5)各实习小组实习结束时要评出1-2名优秀实习生,并写出事迹材料,同时要求实习学校出具证明。
四、实习人数:
48(数学11专升本班48人)
五、实习分配:
48人,其中统一市直实习40人,分散实习8
六、日程安排
实习从226日开始,到55日结束,共10周时间(含总结时间),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第1周:226日至33日)。本阶段本校带队教师对实习生进行教学全过程的指导,做到有问题及时改正,为下去实习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见习阶段(第2周:33日至310日)。本阶段中实习生要随堂听课,参与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练习写教案和试讲,为登台讲课做好准备。
第三阶段:教学阶段(第3-9周:311日至428日)。第三周至第十一周进行。实习生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学全过程实习。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第10周:429日至55日)。利用一周时间进行总结鉴定,自己填好鉴定表,小组给出评语,然后请所在学校签注评语并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七、实习纪律
1.要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尊重指导教师,爱护学生。
2.要服从带对教师和组长的领导,坚持集体活动,不得擅离岗位。
3.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准迟到早退。
4.严格请假制度。实习期间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首先报请所在学校教务(导)处批准,然后向带队教师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带队教师批准,一天以上者由系领导审批。
5.遵守交通规则,夜间不单独外出,各带队教师和组长,要反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不发生任何事故,否则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实习结束时,要结清一切手续,归还所借用的物品。
附:长治学院数学系2013届毕业生实习分组名单(专升本)
长治学院数学系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长治学院数学系2013届毕业生教育实习计划(专科)
一、教育实习的地位和作用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教育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的体现,是综合性、实践性的必修课程,也是全面检验和进一步提高我系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中等教育合格教师的必要措施,是高等师范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二、教育实习的目的
(一)使实习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有关中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锻炼,培养教育教学上的独立工作能力,进一步理解教育规律。
(二)使实习生在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中向优秀教师学习,认识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
(三)通过教育调查,引导学生学习和研究中学教育的规律,培养适应教育改革需要的新型教师。
(四)全面检查我系的教育质量,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以促进我系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实习的任务
(一)实习主要任务:
1)教学实习(实习生在实习学校老师的指导下,全面完成教育、教学全程实习);2)班主任实习;3)教育调查。(详细情况参考《长治学院数学系教育实习工作手册》)
(二)实习要求:
1)每人上课不能少于6课时,听课不少于8次,并填写《长治学院教育实习手册》。
2)实习结束时每人填写实习鉴定表一式2份,实习结束时交回。
3)每人完成一份教育实习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4)每人完成一份实习总结,每小组完成一份小组总结,实习结束时交回(电子稿和打印稿)
5)各实习小组实习结束时要评出1-2名优秀实习生,并写出事迹材料,同时要求实习学校出具证明。
四、实习人数:43人(数学10专科班43人)
五、实习分配:市直统一实习12人,分散实习31
六、日程安排
实习从226日开始,到47日结束,共6周时间(含总结时间),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第1周:226日至33日)。本阶段本校带队教师对实习生进行教学全过程的指导,做到有问题及时改正,为下去实习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见习阶段(第2周:33日至310日)。本阶段中实习生要随堂听课,参与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练习写教案和试讲,为登台讲课做好准备。
第三阶段:教学阶段(第3-5周:311日至331日)。第三周至第十一周进行。实习生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学全过程实习。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第6周:41日至47日)。利用一周时间进行总结鉴定,自己填好鉴定表,小组给出评语,然后请所在学校签注评语并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七、实习纪律
1.要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尊重指导教师,爱护学生。
2.要服从带对教师和组长的领导,坚持集体活动,不得擅离岗位。
3.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准迟到早退。
4.严格请假制度。实习期间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首先报请所在学校教务(导)处批准,然后向带队教师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带队教师批准,一天以上者由系领导审批。
5.遵守交通规则,夜间不单独外出,各带队教师和组长,要反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不发生任何事故,否则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实习结束时,要结清一切手续,归还所借用的物品。
附:长治学院数学系2013届毕业生实习分组名单(专科)
长治学院数学系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