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数学系2012届毕业生实习计划(本科)
一、2012届毕业生实习学生:
本科:171人(数学0801班45人,数学0802班46人,信息0801班42人,信息0802班38人)
二、实习分配:
本科:171人,其中市直63人,县区 108人
三、日程安排
本科:
实习从2月20日开始,到5月13日结束,共12周时间(含总结时间),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习准备(2月20日至2月26日),第一周进行。本阶段本校带队教师对实习生进行教学全过程的指导,做到有问题及时改正,为下去实习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见习阶段(2月27日至3月4日),第二周内进行。本阶段中实习生要随堂听课,参与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练习写教案和试讲,为登台讲课做好准备。
第三阶段:教学阶段(3月5日至5月6日)第三周至第十一周进行。实习生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学全过程实习。
第四阶段:总结(5月7日至5月13日)。利用一周时间进行总结鉴定。自己填好鉴定表,小组给出评语,然后请所在学校签注评语并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四、实习纪律
1.要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尊重指导教师,爱护学生。
2.要服从带对教师和组长的领导,坚持集体活动,不得擅离岗位。
3.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准迟到早退。
4.严格请假制度。实习期间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首先报请所在学校教务(导)处批准,然后向带队教师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带队教师批准,一天以上者由系领导审批。
5.遵守交通规则,夜间不单独外出,各带队教师和组长,要反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不发生任何事故,否则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实习结束时,要结清一切手续,归还所借用的物品。
附:长治学院数学系2012届毕业实习分组名单
长治学院数学系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长治学院数学系2012届毕业生实习计划(专升本)
一、2012届毕业生实习学生:
专升本:43人(2010级专升本班43人)
二、实习分配:
专升本:43人,其中市直26 人,县区17人
三、日程安排
专升本:
实习从2月20日开始,到4月29日结束,共10周时间(含总结时间),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习准备(2月20日至2月26日),第一周进行。本阶段
本校带队教师对实习生进行教学全过程的指导,做到有问题及时改正,为下去实习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见习阶段(2月27日至3月4日),第二周内进行。本阶段中实习生要随堂听课,参与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练习写教案和试讲,为登台讲课做好准备。
第三阶段:教学阶段(3月5日至4月22日)第三周至第九周进行。实习生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学全过程实习。
第四阶段:总结(4月23日至4月29日)。利用一周时间进行总结鉴定。自己填好鉴定表,小组给出评语,然后请所在学校签注评语并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四、实习纪律
1.要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尊重指导教师,爱护学生。
2.要服从带对教师和组长的领导,坚持集体活动,不得擅离岗位。
3.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准迟到早退。
4.严格请假制度。实习期间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首先报请所在学校教务(导)处批准,然后向带队教师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带队教师批准,一天以上者由系领导审批。
5.遵守交通规则,夜间不单独外出,各带队教师和组长,要反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不发生任何事故,否则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实习结束时,要结清一切手续,归还所借用的物品。
附:长治学院数学系2012届毕业实习分组名单
长治学院数学系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长治学院数学系2012届毕业生实习计划(专科)
一、2012届毕业生实习学生:
专科:50人(2009级专科班50人)
二、实习分配:
专科:50人,其中市直5人,县区45人
三、日程安排
专科:
实习从2月20日开始,到4月29日结束,共10周时间(含总结时间),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习准备(2月20日至2月26日),第一周进行。本阶段
本校带队教师对实习生进行教学全过程的指导,做到有问题及时改正,为下去实习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见习阶段(2月27日至3月4日),第二周内进行。本阶段中实习生要随堂听课,参与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练习写教案和试讲,为登台讲课做好准备。
第三阶段:教学阶段(3月5日至4月22日)第三周至第九周进行。实习生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学全过程实习。
第四阶段:总结(4月23日至4月29日)。利用一周时间进行总结鉴定。自己填好鉴定表,小组给出评语,然后请所在学校签注评语并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四、实习纪律
1.要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尊重指导教师,爱护学生。
2.要服从带对教师和组长的领导,坚持集体活动,不得擅离岗位。
3.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准迟到早退。
4.严格请假制度。实习期间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首先报请所在学校教务(导)处批准,然后向带队教师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带队教师批准,一天以上者由系领导审批。
5.遵守交通规则,夜间不单独外出,各带队教师和组长,要反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不发生任何事故,否则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实习结束时,要结清一切手续,归还所借用的物品。
附:长治学院数学系2012届毕业实习分组名单
长治学院数学系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