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院级科研立项课题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的
通 知
各系、部、处:
为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督促项目组成员按时按质完成课题,我处将于
4
月底组织专家对我校科研立项课题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受理范围
1
、
2011
年前立项的院级科研课题;
2
、
2011
年后立项的科研项目,若已完成研究任务,亦可申请结题。
二、结项要求
1
、
达到预期研究成果的项目方能结题,《结题报告》后需附成果复印件。论文要求复印期刊封面及全文,论著要求复印封面、本人撰写部分目录及版权页。
2
、已到结项时间但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长治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每个项目限期延期一年,一年后仍未完成的,该项目将被取消;
3
、
项目负责人务于
4
月
24
日前将填写好的《长治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
3
份,正反打印)及相应电子稿送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所需表格请从各系部QQ共享下载。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